前世他看过一本书,叫《国姓爷的末路》,书上说,郑成功是1662年六月死的,死前怒骂郑经,下令杀妻杀子杀长孙。
书上说,他死的那天,台湾暴雨,海水倒灌。
那是历史。
现在历史变了,他献了青蒿,郑成功比历史上状态好,但疟疾这东西,不除根就会复发,而且一次比一次重。
除非。
除非有金鸡纳树皮。
他知道这东西,南美产的,西班牙人运到马尼拉,能治疟疾,他想起两个月前救的那个西班牙船长,费尔南多。
那人临走时说:「监国救命之恩,费尔南多记在心里,往后有用得着的地方,派人去马尼拉找我。」
马尼拉,来回至少一个月。
郑成功撑得到吗?
他攥着信纸,攥得皱成一团。
门外忽然有人喊:「监国!林朝兴回来了!」
朱焕之猛地站起来。
林朝兴跪在沙滩上,浑身是泥,嘴唇乾裂,眼睛红得吓人。
他身后跟着五个人,船还停在海上,桅杆断了一根。
「监国,」他的声音沙哑得几乎听不清,「臣……没拿到药。」
朱焕之脑子里嗡的一声。
「费尔南多不在马尼拉,他的人说,他上个月去了吕宋,不知道什麽时候回来。」
林朝兴跪在那儿,膝盖陷进沙子里。
「臣等了他五天。没等到,船上的粮食快没了,只能回来复命。」
他说完,低着头,等着。
等监国骂他,罚他,赶他走。
朱焕之站在那儿,看着他。
太阳照在沙滩上,烫得能煎鸡蛋,海浪声一下一下的,像在催他做决定。
他忽然想起郑成功那句话:怕就对了,在这地方,不怕的人才活不长。
他怕,他怕得要死。
但他不能让别人看出来。
「起来。」他说。
林朝兴抬起头,愣住了。
朱焕之走过去,伸手想扶他,够不着,林朝兴赶紧站起来,把那只小手攥住。
「费尔南多不在,还有别人。」朱焕之说,「红毛番丶西班牙人丶葡萄牙人,总有人有药。」
林朝兴张了张嘴,想说话,但什麽也说不出来。
朱焕之转身往回走。走出几步,他忽然停住,回头看着林朝兴:
「你儿子进林子了。」
林朝兴愣住了。
「他拿了我的玉,想号令人,被林水撞见了,现在人跑了。」
林朝兴的脸色变了。
朱焕之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你的事,你儿子的事,两件事,你先管哪个?」
林朝兴站在那儿,膝盖上还沾着沙子,嘴唇乾裂,眼睛红得吓人。
他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跪下去,膝盖砸在沙滩上,咚的一声。
「监国,」他说,「臣去把那个孽子找回来。找回来之后,任凭监国处置,然后……臣再去马尼拉,船坏了就换船,人死了就换人,臣一定把药带回来。」
朱焕之低头看着他。
太阳照在两个人身上,影子短短地缩在脚下。
「去吧。」朱焕之说。
林朝兴站起来,转身就走。
走出十几步,他忽然回头,喊了一声:
「监国!」
朱焕之看着他。
林朝兴张了张嘴,想说的话太多,最后只挤出一句:
「藩主……等得起。」
朱焕之没说话。
他站在那儿,看着林朝兴走进林子里,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树影里。
他低头看了一眼手里的信,又看了一眼远处那片海。
他知道,有人在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