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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钰将写着情报的草纸揉成一团,一上一下当球抛。

“那不至于,”他说,“秦帅虽悍勇,却不是蛮不讲理的武夫,观其行事,儒将两个字还当得起。”

“且中原给人的刻板印象就是知礼守节,既然主动邀约,绝没有当面杀人的道理。”

崔芜嗤笑:“兄长是儒将,我可不是。”

“那乌孙可汗不是没想到嘛,”丁钰先是捧了她一句,又若有所思道,“不过我猜,乌孙阵营里应当另有镇场子的角色,要真派个熊孩子过来探你和秦帅的底细,那乌孙可汗才是脑子进水了。”

此时,丁钰口中的“熊孩子”正在数十里开外的大营里把玩匕首。那刀长不盈寸,是用黄金铸成,刀柄雕作鹰首,眼窝处镶着一对殷红的珊瑚珠。

“他们都说,那个秦萧是中原人的狼王,他带着狼群镇守在丝路入口,只要他活着,大漠的子民就没法突破玉门关的封锁,踏足那片富饶的土地。”

平滑如镜的刀面映照出小王子的脸孔,他对着自己的倒影眯起眼睛:“真是可笑。中原人都是软弱的绵羊,也敢自称狼王?”

乌骨勒不是一个人,他的身边站着个三十来许的精壮汉子,身量不高,却极敦实,乍一看甚至有些憨态可掬。唯独一双眼睛极犀利,偶尔精光闪过,很快又归于平静。

“中原人有句话,叫看人不能光看他的长相,”回纥汉子劝说道,“许多年前,您的父亲曾经联合回纥各部南下,当时在叶城挡住他的,就是这个秦萧。”

“汗王肩头有一道疤,小王子曾亲眼见过,但您不知道,那是秦萧亲手射中的。当时,他就站在叶城城头,离您的父亲至少有五十丈距离。”

乌骨勒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即便是乌孙部最勇猛的神箭手,也无法保证相隔五十丈之远,依然能命中目标。

“那年,秦萧只有十六岁,还是个少年。如今九年过去,狼王已经长成,再不是当初的狼崽可以相比,”汉子沉声道,“他是中原数一数二的勇士,请容我说句实话,您不该小看他。”

乌骨勒依然不服气:“你才是数一数二的勇士,同罗,我从没见过比你更勇猛、更聪明的人。”

被他称作“同罗”的回纥男人微笑起来。

“但我不是狼王,”他说,“能击败狼王的,只有未来的狼王。”

“所以,小王子殿下,请快点长大吧。”

***

设宴地点依然是在互市附近,空地上燃起篝火,拳头大的海碗排列成行。

亲兵抱起酒坛,将晶莹酒水依次注入碗中,清冽酒香四散飘逸,是大漠部族从未见过的佳酿。

受邀的部族首领依次落座,乌骨勒与随行的同罗也在其列。他借饮酒的间隙抬头望去,只见高居主位的是个身量颀长的男人,一袭极端贵的紫袍,衬得他眉浓骨利、丰神隽上,人虽年轻,却有种极冷峻的气度,凝眸之际压迫感十足。

可当身侧同伴扯了扯他衣袖,做出有话要说的姿态时,他立刻侧耳偏头,所有的犀利锋芒瞬间敛尽,显得蕴藉又温和。

乌骨勒不屑挑眉:“他身边的女人是谁?他的宠姬?这里是狼群聚会的地方,没有女人插嘴的份。”

“她不是一般的女人,”同罗说,“她是一头中原狐狸,不要因为她是女人就小看她,她充当了狼王的头脑与爪牙。”

乌骨勒嗤笑。

“女人,”他轻蔑道,“女人就该待在我父汗的金帐里。”

“这里是男人饮酒作乐的地方,可没有她们说话的份。”

与此同时,崔芜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