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调查(1 / 2)

刑辩双雄 书包仔 2662 字 2小时前

案卷是方远送来的。不是快递,不是邮件,是人肉带过来的。方远从国际刑警驻H国联络处驱车四个小时,亲自送到沈牧之的酒店楼下。他把一个牛皮纸袋交到沈牧之手里,说了句「小心」,转身就走。沈牧之没有问他去哪,方远不会回答。他们这种人,知道得越少走得越远。

案卷很厚,复印件的纸张泛着微微的潮气,边缘有些卷曲,H国的雨季还没过完。沈牧之坐在酒店的桌前,把那沓纸一页一页地摊开。监控录像的截图丶尸检报告的扫描件丶证人的证言摘要丶凶器的鉴定书,每一样都像一块烧红的砖,垒在那堵他答应要推倒的墙上。他没有开灯,窗帘拉着,只有笔记本电脑屏幕的蓝光映在他脸上。他把案卷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再从尾到头看了一遍。在读到凶器鉴定书第三遍的时候,停住了。

「送检凶器为单刃匕首,刀身长十二厘米,刀柄材质为塑料。刀身检出苏景明的指纹三枚,位于刀柄前部丶中部及后部。刀身其余位置未检出可识别的指纹。刀柄未检出被害人指纹。」

沈牧之把那段话又读了一遍。刀柄上没有被害人的指纹。如果苏景明说的是真的——被害人先动手,从桌上拿起刀,冲过来——被害人的手指应该握过刀柄。握过,就会留下指纹。指纹没留下,是擦掉了,还是根本没握过?他把凶器鉴定书抽出来,单独放在一边。然后翻开尸检报告,被害人的伤口在腹部,单刃刺入,从左向右,由上向下,角度大约是四十五度。他在脑海里还原那个姿势。

一个人站在对面,右手持刀,捅进对方腹部,刀尖从左向右走,从上向下切。苏景明是右撇子,他用右手持刀捅人,刀口的角度吻合。但如果是被害人先握住刀柄,苏景明再从被害人手里夺刀——姿势就不一样了。夺刀时两个人的手会缠在一起,刀尖的方向会变,伤口的轨迹也会变。伤口的轨迹不像是夺刀造成的,像是直接捅的。沈牧之把尸检报告也抽出来,放在凶器鉴定书旁边。

他在笔记本上写下凶器鉴定书的两处矛盾,又写下尸检报告中对伤口轨迹的描述,在两行字之间画了一条线,线的两端空着,不知道谁在等谁。他把案卷推到一边,从抽屉里拿出那份还没写完的代理词。只写了一个开头,「尊敬的审判长丶审判员」,底下是空白的。他不知道该怎么写下去。他不知道苏景明说的是不是真话,但他知道他必须替他写这份代理词,不是因为相信他,是因为秦墨在地下室里等着那扇门打开。他答应了苏景辰,他不能反悔。

他把空白的代理词塞回抽屉,拿起手机,拨了方远的号码。

「方远,帮我查一个人。陈国栋,外号老陈。苏景明的人,案发当晚也在现场。」

「查到了怎么办?」

「把地址给我。」

「你要去找他?」

「他在躲。苏景辰也在找他。我要比他快。」

方远沉默了片刻。「沈律师,你不是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