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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的春天,十七岁的知青沈敬春坐着绿皮火车到了甘肃,换乘大卡车之后,又背着行李徒步走了四十多里山路,终于抵达了甘肃西南部的一个偏远村庄插队。

落户的第一天,他就目睹了村里的“打人事件”。

一个看起来比他还要小的少年,像一头被逼到绝境的野狼,正和几个壮年汉子扭打在一起。

拳头砸在肉上,看得他心惊肉跳,少年的嘴角破了,血混着黄土糊了半张脸,但他依然不肯认输。

老支书一把拽住沈敬春的胳膊,压着嗓子说:“离他远点!他是村里有名的灾星,克父克母克姐姐,现在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成天游手好闲,就知道打架!”

沈敬春记住了这话,每次看见那个身影都绕道走。可他自己的日子还是不好过,父亲是民族资本家,他属于“黑五类”子女,被其他知青揶揄、排挤,干最苦的活、睡最硬的铺位。

秋收最忙的那几天,沈敬春发着高烧晕倒在了麦田里。醒来时,夕阳把麦浪染成了金色,那个灾星少年正弓着腰,一声不吭地帮自己割剩下的麦子,汗水沿着他结实的脊背往下淌。

沈敬春挣扎着坐起来,喉咙干得发不出声。少年听到动静,回头瞥了他一眼,停下手上的动作,从口袋里掏出一板退烧片,扔了过去。

“醒了就赶紧吃,明天你还得干活。”

那天沈敬春忘了对他说谢谢,也忘了问那少年的名字,只是突然觉得,他没有老支书说得那么不堪。

沈敬春喜欢看书,尤其是禁书,所以经常躲在麦秸垛里偷偷读,这事被几个知青发现,要告发他,推搡着要抢沈敬春的书,眼看着就要被撕烂,那个少年及时雨般冲了过来,拳头又狠又准。

人群散去后,沈敬春看着他,轻声问:“我该怎么谢你?”

少年盯着他怀里那本《普希金诗选》,黝黑的脸上第一次露出腼腆的神情。他声音沙哑又真诚地说:

“教我写诗。”

沈敬春错愕,他没想到少年会如此回答,但还是笑意盈盈地说了个“好”字。

后来,他才知道少年的名字叫梁仲夏。

从此,田垄边、煤油灯下,一个教认字念诗,一个教生存的本事。

风雅与粗犷彼此浸润,一种超越身份与性别的悸动,在这禁。忌的年代里,不可抑制地野蛮生长。

随着阅读的深入,秦效羽的表情渐渐凝重,同时也被梁仲夏这个复杂的角色吸引。

原来,他的父亲本是村里少有的识字之人,清。理。阶。级。队。伍时,他因在旧军阀队伍里当过两个月文书被揪出接受批。斗,后来郁郁寡欢而死;母亲成了寡。妇,被村里人传“搞破鞋”,因不堪流言蜚语,她用裤带把自己吊死在牛棚;姐姐为了养活自己和年幼弟弟,受了村长的蒙骗被强占,在给弟弟留了五个馒头之后,当天晚上就投了河。

读到72岁的梁仲夏踩着积雪,蹒跚地走到22岁的沈敬春墓前,放下一本自己手写的诗集时,秦效羽的眼眶红了。

江赫宁靠在他肩头,喃喃说道:“梁仲夏这一生,好像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思念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