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沈昭什么时候求过人?什么时候稀里哗啦地翻电话薄上上下下地找过关系?什么时候急得团团转火急火燎过?
为了书呆子,沈昭大夏天西装革履的不知道在各个机关政府来回跑了多少趟。宋鸿晖的保护伞出乎意料的大,最后还是沈昭自己雇保镖带头冲进去的。他在马路上狠狠地开了通快车,早年玩过赛车的底子好歹没有白费。
这段时间里,沈昭的舌头因为上火起了个大泡,一口热食都吃不了。
在飙车去救宋临的路上,沈昭心想他这样着急,应该不全是因为书呆子,还因为杀母仇人的老巢近在眼前。他当初之所以和宋临分手,就是因为宋临和他的那个杀人犯老爹长得实在是太像了,除了眼睛,五官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这换谁受得了?
沈昭自始至终都对自己很有信心。
他认为只要时间够长,他早晚能和书呆子一别两宽,相忘于江湖。
可当沈昭气喘吁吁地推开仓库最后一扇门,看见宋临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时,他所有的假设都被推翻了。
沈昭疯了一般扑过去,跪在他身边,指尖发颤地轻轻托起他的头。
“.......”宋临的眼睛红得可怖,角膜发白,眼皮溃烂。
沈昭呆呆地看着,耳边嗡鸣一片。
宋临和宋鸿晖最大的区别,就是宋临那双望着自己的眼睛。
非常俊的一双眼睛,眼尾微微上扬,古往今来所有状元及第的古画上最有气质的那种凤眼,睫毛还长。这样的一双眼睛曾经一往情深地看过他,说过“我爱你的坏脾气”这样傻气的表白,也允诺过我曾想和你度过一生的誓言,还曾在他们刚认识的时候,翻给沈昭无数个似有似无的白眼。
俗话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
书呆子很可爱,他的眼睛自然也很可爱。
分手后,沈昭次次心软,也全是因为这双望着他时,既痛苦又盛满爱意的眼睛。
可现在,这双眼睛快要瞎了。那双眼睛再也无法倒映自己的面容了。比起分手,此刻这双溃烂的、永远失去焦距的眼睛,更让沈昭感觉到什么叫噬骨之悔。
宋临被推进急诊室,那扇大门隔绝了所有视线。
沈昭强撑的镇定终于崩塌,他跌跌撞撞地走进消防通道,没有素质地掏出烟盒,颤抖着抽出烟,含在嘴里。
打火机“咔哒、咔哒、咔哒”……
一连七八下,幽蓝的火苗蹿起又熄灭,却始终点不燃烟卷。他颓然停下。算了,那就不抽了。
姚文柏在楼道里找到他,伸出手,安抚意味地拍了拍沈昭的肩膀。
姚文柏就算八面玲珑,能说会道,这种时候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是生石灰。”沈昭忽然开口,声音沙哑得不像他自己的,“医生说溅入眼睛,没有第一时间处理……送来得有点晚了。保不齐会有后遗症。”
姚文柏的手顿住了。
“他在那个仓库……”沈昭顿了顿,每说一个字都像在往外掏碎骨头,“他都已经跑到大门口了,疼得看不清,自己跪着摸出来,最后倒在门前……他…..”
“文柏,”沈昭忽然换了种语气,平静地说:“我后悔了。”
姚文柏吃惊地转过头看他,他曾经恶作剧地好奇过沈昭有朝一日栽进感情里的样子,现在他知道答案了。医院靛蓝色的玻璃窗像一块巨大且冷漠的寒冰,沈昭把他嘴里被打湿的烟拿下去,英俊消瘦的面容倒映在靛蓝色的玻璃上。
以及,那满脸的、肆意纵横的泪水。他自己竟毫无察觉。
“别把他吵醒了,”沈昭轻声说,然后直起身。他面有倦色地揉了揉眼睛,然后推开病房的门:“我们出来慢慢说,你也不用绕弯子。直接告诉我情况有多坏吧。”
姚文柏跟着他来到门外。他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表情变得严肃凝重:“你父亲......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