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来?
陈乐邦见沈昭没表态,也不管他,自己添油加醋地重复了一遍宋临的“关心”:“这个番茄炒蛋宋老师说凉了就不好吃,要记得用微波炉热一下。鱼汤是新鲜的,不过刺有点多,让你吃的时候小心点。还有电饭煲里的小米南瓜粥——宋老师说你胃不好,让你多喝。哎,宋老师也太细心太体贴了……”
“……”
沈昭听得心里发毛,下意识地搓了搓胳膊。
他瞥了陈乐邦一眼,只见那小子吃得眉开眼笑,于是沈大少矜持地动了筷子。
——恩,味道还行,就是太甜了。这番茄炒蛋用放这么多糖吗?
周一照常去昭启上班,沈昭刚踏进办公室,就注意到角落里原本空着的实习生座位又有人了。
他定睛一看,新来的实习生神色自若地背着他的小书包,从公司的大门出来,回到座位上。
......这天杀的不是书呆子还是谁?
察觉到沈昭的视线,宋临淡淡一颔首:“哥,早上好。”
“……”沈昭微微扬起眉,表情客气而克制,也冲他点了点头。转过身,他立刻冲进了苏映梅的办公室。
“到底怎么回事,他怎么又回来了?我怎么不知道???”
“只是日常实习,”苏映梅举手投降,“boss,冷静,冷静,他当时走的时候,你不是挺不高兴的嘛。前几天他又投简历发邮件说想 rejoin,我就……答应了。”
沈昭被苏映梅那一套自圆其说的逻辑噎得哑口无言,他抬手按了按眉心,然后让秘书去叫宋临进来。
宋临推门而入,规规矩矩地站在门边,语气恭敬:“哥。”
沈昭皱着眉打量着他,宋临就大大方方让他看。
“你回来干什么?”沈昭放出了锋利的第一箭。
宋临迎着办公室亮亮堂堂的白炽灯,坦然又波澜不惊地说:“X大没有空调,住在四人寝里,这几天还是太热了。我就想在没课的时候找个日常实习.....”
沈昭挑眉:“扯淡!你想好再说。”
宋临直视他的目光:“我回昭启的原因是因为我......“
“......”
”......我崇拜你,”宋临一咬牙继续说下去,“我上辅修专业的时候,教授们常常提起沈氏集团给我们作案例分析,说你一边做董事一边大刀阔斧地推进很多创新。我将来要做律师,可能也会接触公司业务,所以想多学点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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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屁话宋临自己听了都不信。他不擅长说谎,但是很擅长“面瘫”,能想出来这段话已经用尽了全力,并把仅存的演技都榨干净了。
可没有办法,现在的宋临必须这样慎重。
他喜欢沈昭的时候,还敢在“我想吻他”的念头蹦出来时,勇敢地凑过去,轻轻地贴一下沈昭的脸颊。可当喜欢变成了爱,他忽然就变得小心翼翼起来。
宋临是个完美主义者,说直白一点,就是对事情的结果有种近乎 “病态” 的执着。
遇到不会的题就死磕,哪怕在书桌前坐到后半夜,眼皮沉得快粘在一起也不撒手;复习笔记不光要内容全,还得把前因后果理清楚,只要有一处卡壳想不通,就把整页重新写一遍;打辩论赛就更不用说了,方案改个十几版是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