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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把这个也拿下吧。”

小狼鬼鬼,也可爱,拿下。

“其实这一个是给道长挑的。”

叶铮眼睫动了下,就听到萧沐珩补充完了剩下的话,“小猫吃狼,也挺有意思。”

那狼耳朵一时间都有些烫手起来,叶铮连忙将耳朵放入篮子。

萧沐珩有些挑剔,对大多数东西都不是特别感兴趣,最后选了一个黑色蕾丝花纹的丝带,以及一个真丝质感的黑色丝带。

叶铮在一旁思考这丝带用来干什么的,发绳吗?

艳鬼那头长发扎起来应该还挺好看。

叶铮有点手痒,不知道有没有机会亲手给艳鬼扎一下头发。

叶铮将东西拿去结账的时候,那位留着半长发,有点文艺的店长问叶铮,“耳朵是和尾巴搭配着买,要看一下吗?还是直接装起来?”

“直接装。”

店长直接将所有东西放入一个颇有逼格,黑色带金线简易玫瑰的纸袋里。

临走前,店长问了一句,“男朋友还是女朋友啊?”

叶铮下意识回了句,“男朋友。”

下意识反应是艳鬼长发,别人把他认为高挑女孩子了,后一瞬才反应过来普通人压根看不见艳鬼,而且艳鬼好看归好看,但五官眉眼是极具攻击性的那种稠丽。

但话已经脱口而出了,叶铮主打一个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稳如老狗,什么男朋友什么亡妻都是对外的托词罢了。

店长明白,他们店里面的东西不便宜,光是那珍珠夹子就是五位数,店长十分大方地送了他们一盒冰淇淋味的润滑膏。

“祝你们今晚玩得愉快。”

叶铮感到有点莫名其妙。

把厉鬼当做洋娃娃,给对方打扮的那种愉快吗?

那很可惜,他可能是愉快不了。

艳鬼都是一秒变装的。

昨晚先是赶回镇子录口供,把李豪添送进去,折腾了大半夜,小睡了几个小时,叶铮就带着艳鬼吃早饭逛衣服,买东西是件挺消耗时间的事。

等叶铮和萧沐珩逛完,都快十二点了,手上大包小包一大堆,这还是有部分已经让送货上门后的结果。

最后叶铮分了两趟将所有东西带回酒店,马不停蹄地烧了几身给艳鬼。

两条丝带和颈环,叶铮也没忘记烧过去,他这刚刚碰上东西,萧沐珩就抓住了他的手,“这些不烧。”

“那什么可以烧?”

“猫耳。”

叶铮只当艳鬼懒得一下子收所有东西,便只给艳鬼烧了那猫耳。

衣服烧过来了,萧沐珩索性换了一身衣服,上身是有设计感,皱褶层叠很好看的v领衬衫,正正好露出利落的锁骨线条,下身是宽松随性的长裤,配饰相对简单,只是手上带着点黑色编织与银饰风格的手链。

不同于艳鬼古装长袍的庄重华贵,也不是前两天的酷哥炸街风,今天这幅打扮的艳鬼非要说就是看着很舒服,过于休闲随意的打扮,更加放大了那张脸的戏睛点。

叶铮突然发现,萧沐珩不管怎么变着装,唯一没变的便是披散的长发,还有那血符耳坠。

萧沐珩自己看了一圈,觉得还行。

叶铮问:“真的不烧一根发带吗?我帮你把头发捆起来。”

“发带?”

萧沐珩话语中带上一点疑惑的语气。

他将目光放在那两根丝带上,拒绝,“不烧。”

叶铮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