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不发一言。
要放在事发当晚,他暴怒之下弄死林雀都会有可能,结果那天晚上林雀压根没回来,戚怀谦亲自给他打电话,谈笑风生间轻描淡写,将事情直接定义成小孩子情窦初开的冲动玩闹。
他当时忍了对林雀的怒火,却压根没把对方看似笑谈实为警告的话当回事儿,直接叫人把脏水给林雀身上泼,结果呢?
到现在,还是得咬牙换口风,努力把事情性质压成一个自家儿子“情窦初开的冲动”。
长春公学两天考试,他也终于冷静下来,摸清楚了跟自己做对的到底都有谁。赵栖桐自然不必说,但除了她,戚、傅、程三家那几个小子也有为林雀出力。
一下子树敌无数,还都是极有分量的家族里极有分量的继承人,唯一算是个好消息的,就是他们几个都是单打独斗,戚怀谦、傅淮及程家话事人并没有出手。
所以也不算是真正的为敌。
既不算真正的为敌,事情就还在可控范围内,所以他放林雀放得利索,在解约上也只能大方,不求能凭此拉拢到几家,至少也能够遏制住事态严重性,不至于反把这几家推到赵栖桐的阵营去。
因为一个林雀,他吃亏够多了,即便心里再恼恨,也只能生生忍下这一口气。
认认真真看完了条约,律师递过笔,林雀没接,从书包里掏出一只小盒子。
盒子里存放着一只黑色的钢笔,是个奢侈品牌,看起来还很新,律师多瞅了两眼,莫名觉得有一点眼熟。
林雀从盛哲泰的桌子上拿过墨汁来吸水,苍白指尖握着黑色的笔身,左手腕上一只银镯子摇摇晃晃,律师目光隐蔽地打量到他脸上。
他在贫民窟那个破房子里第一次见着林雀,就觉得这小孩儿漂亮,可那时候的林雀阴郁、孤僻,瘦得过分,坐在滴滴答答漏水的房子里,像潮湿角落里一株悄无声息的菌类。
现在他似乎依然没什么变化,只是更长开了、长胖了、长高一点了、越发漂亮了,可整个人的精神气质却好似经过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不再那样阴沉沉得叫人心里发毛,也不再像阴暗潮湿的角落里一株白惨惨的瘦弱孤僻的菌类。
此时的林雀,已经如一株青竹般拔苗抽枝,眼睛里那股子沉沉的阴郁消散了,整个人也一下子舒展开,沉郁变做了沉静,孤僻也成了稳重,穿着干净整洁的衬衫长裤坐在那里的样子,挺拔、端正、清隽、漂亮,侧脸上神情冷淡专注,盛哲泰阴沉沉的低气压也没有使他露出半分的畏怯,好像整个人都开始从内而外绽放出光芒。
这样一个漂亮的青年,大约走到哪里都会成为视线的中心,引来无数明里暗里的瞩目——也难怪能招得盛家这位骄矜傲慢的大少爷倾尽痴心,跪在地上被自己老子拿皮带揍个半死也咬死不肯把脏水往林雀身上泼。
林雀忽然抬眸,律师心头猛的一跳,慌忙撇开视线,听青年冷冷淡淡的嗓音道:“我签好了。”
几份合约仍是一式三份,盛哲泰接过律师递来的文件,哗啦啦随手一翻,看见自己签名底下添了工工整整的“林雀”两个字。
“咔哒”一声林雀合上笔盖,把签完字的钢笔放在桌上,缓缓推给对面的律师,律师整理着文件,一面抬头询问地看他。
“物归原主。”林雀垂眸,淡淡道。
律师一顿,终于想起来,是的,这是自己的笔。
是当初林雀签下卖身契后,他心中极尽鄙夷和嘲讽,瞥一眼林雀递过来的笔,轻蔑地告诉他“送你了”。
……没想到这青年竟一直保存着。
林雀不再看他,又从书包里掏东西,把一张银行卡轻轻放到盛哲泰面前。
盛哲泰偏头吐出一口烟,说:“是什么?”
“盛家给我的所有钱。”顿了顿,林雀补充,“还有学费,以及盛嘉树给我买东西的所有花费。”
他把左手腕上那只银镯子摘下来,轻轻压到卡面上:“还有这个。”
盛哲泰冷笑:“你倒是干脆。”
林雀不说话,低头拽上书包拉链。
“难道你觉得,把这些东西还回来,就跟盛家两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