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晗兮是一介凡人看不出来,可奚云晚却一眼就看破了,这三个人是装的。
顾晗兮面色焦急,听罢赶忙看向奚云晚,“你呢,也没抢到吗?”
奚云晚顿时换上了一脸哀戚,缓缓点了点头,“抱歉,实在是他们人太多了,咳咳咳......”
末了,还捂着胸口轻咳了几声。
顾晗兮脑袋一垂,格外失落,她有气无力地摆了摆手,“罢了,我们回去吧,赏金等回去后自会给你们。”
孟池三人对这样的结果满意得很,只有顾晗兮一路上都在垂头丧气。
奚云晚悄悄走到她身边,问她,“你一个凡人非要夺那宝珠做什么,是想拿去拍卖赚钱吗?”
顾晗兮闷闷道,“才不是,我是想向父亲证明我的实力。”
经过顾晗兮一番讲述,奚云晚这才明白,原来她冒险进入沙漠都是为了讨她父亲的欢心。
顾晗兮的父母都是凡人,但她父亲却对修仙一事极为憧憬,然而他自己未能拥有灵根,唯一生下来的女儿也是个没有灵根的普通人,这让她的父亲时常感到遗憾。
“凡人的后代大多数都不会生出灵根,这事儿也能怪到你头上吗?”
顾晗兮摇摇头,“父亲也不是怪我,只是羡慕别家的孩子可以修仙,而我不仅没有灵根,还天赋平平,不论是做生意还是学武读书,每一样都只能算是中规中矩。”
“可我也想成为让父亲骄傲的女儿。”
奚云晚牵着骆驼一步一步往前走,她没有抬头去看骆驼上的顾晗兮,只是向前望着无边无际的沙漠。
“那除了学武读书做生意,你还试过别的吗?”
顾晗兮皱了皱眉,不知她为何这么问。
“都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既然这世上有三百六十行,你才试了其中三个,怎么就说自己天赋平平?”
“我......”顾晗兮一时间哑口无言。
“你有喜欢做的事吗,热爱的事物,是那种可以让你废寝忘食,穷极一生也想坚持做下去的事情。”
奚云晚的眼眸格外晶亮,“我有,我喜欢修仙。倒不是因为我有灵根才喜欢,早在我三四岁的时候,那时候还不知道自己能修炼,可我每次都跑去别人家的墙上偷看,看那户人家请来的仙长教他们的孩子学武练剑。”
“我好仰慕那位仙长,他使起剑来飘逸又潇洒,于是我也折了树枝学着他的样子舞剑,虽然一窍不通,但我也曾把自己想象成斩妖除魔的仙人,腾云驾雾,自由自在。”
“可我没有你那么幸运......”顾晗兮垂下眼睑,神色落寞,“我喜欢的事情......”
是啊,她喜欢做的是什么呢?顾晗兮愣愣地张着嘴,半晌也没说出个所以然。
奚云晚笑吟吟道,“没关系,你年纪轻轻,总会找到的。”
她转头盯住顾晗兮的双眸,眼中闪烁的神采足以媲美天边最亮的星辰,“要知道,热爱本身就是一种天赋了。”
回城之后,顾晗兮依诺将灵石和炼器材料交给几人。
奚云晚拒绝了她的灵石只收下了紫灵晶,并且按照市价将紫灵晶换成灵石补给了她。
毕竟这一次她也没帮上什么忙,奚云晚有些不好意思收下赏金,更何况她还顺便带走了定风珠的器灵,也算是收获最大的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