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抓嫌疑犯的第一步,自然是深挖其杀人动机。
当然,方初不想承认自己把人放进来是因为心底那一丢丢的关心和两丢丢的愧疚。
眼神心虚地飞快瞥过周厌脖颈上的牙印,他佯装无事发生,推着梁归的腰把人往外赶,理直气壮地吩咐道:“除了小蛋糕,再给我拿一点其他零食,什么都行,累了一下午都快饿死我了。”
“那我抱着你去吃饭好不好。”
梁归笑容有些牵强,眼珠不知什么时候攀上了血丝,略微急促地紧紧拽住弟弟衣角,低声下气地哄着。
“初初,我们先去吃饭,吃完饭再——”
“啧。”
方初有些不耐烦,脾气很坏地瞪人,“你是听不懂我说的话吗?”
“不是不是——”
“那还不快去!”
三番四次打断人的方初没有半点不自在,他就一被宠坏的小少爷,又丈着梁归好欺负,眉头一扬,不轻不重地踹了人一脚。
“再啰嗦你就给我滚回家去!”
原本挤到嘴边的哀求又猛地被咬碎在齿间,梁归面色苍白,瞳孔轻轻发着颤,手脚无措地站在原地,木讷卑微得像是乡下最好欺负的那种软柿子。
方初拿捏起来没有半点压力,三下五除二把那眼眶湿漉漉的大块头推出门外,“砰”的一声把门掼紧。
屋内瞬间安静下来,鼓噪的心跳声变得极为明显。
方初没太在意,眼皮轻轻掀着,表情骄矜又冷酷,像是只漂亮的狸花猫,利落干净地转身,一把拽住周厌的衣领把人拖过去甩在沙发上。
“当时为什么要不告而别?”
对方没有说话,气息有些紊乱,压低的长睫微微颤着,连抬眼都不敢,局促地捏紧手中的袋子重新站起来,声音很闷。
“你的膝盖需要上药。”
“用得着你吗?”
方初轻嗤一声,语气很坏,表情也凶,踮脚使劲推了周厌肩膀一把。
那点力气对于一米九几的男生来说跟小猫蹭人一样,但周厌弱不禁风似的,踉跄一步又重新跌坐回沙发上。
站在他面前的方初一脚踩在他大腿旁边,手臂懒洋洋地搭在膝盖上,弓腰倾身如同一个恶霸般,拽拽地抬了抬下颌,“手腕上的伤怎么回事?”
“……没怎么。”
“啧。”
方初不耐烦地皱皱眉,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找了借口——
都是为了挖掘凶手的动机。
才不是出于什么关心!白眼狼而已,他对他这两年过得怎么样一点都不在乎。
如此在心底念叨了两遍,他才伸手去抓周厌的手腕,很不客气地把他的袖口猛地往上撸。
比他想象得还要严重,上面全是啃啃哇哇的疤痕,甚至一小块伤疤直接凹陷下去,周边的牙印看得人脊骨生寒。
方初人都傻了,这小白眼狼不是去跟他爹过好日子了吗?
不用给他当仆人似的鞍前马后,也不用舍弃自己的所有个人时间全天候的围着他一个人转。
周厌应当过上好日子才对!
方初呼吸像是掺了针,气息急促地抬眼瞪人,“这些伤怎么回事?”
对方依旧跟颗焉啦吧唧的小白菜似的,也不说话,僵硬地把手抽回来,抖着指尖匆匆将袖口扯下来盖住,似乎很不愿意让人看见这些伤口。
这副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