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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馆的三楼是他的住处。

进门后,江黎随手将湿毛巾扔在椅子上。

房间还保持着他离开的样子,屋内很暗,只有窗帘没完全合拢的缝隙间透进几缕没什么颜色的光。

江黎站在桌椅边,低头看着手里的枪,静静盯了几秒。

然后,咔嚓几声响,许暮的配枪被他几秒拆开,江黎松了手,枪械的零件哗啦一声散落在桌上。

他点开通讯手环,随手编辑了条讯息,发送给枯云。

——[任务失败]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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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老板和许钦查两个人第一次任务失败都是对方带来的,怎么不算是一种宿命呢()

第13章 他喜欢

发过一条通讯后,江黎便不再管,他单手解开了通讯手环,随手把手环往床上一抛。

他双手撩起衣服的下摆,向上一扯,将又湿又凉的衣服从身上撕了下来,把U盘掏出来后,衣服扔进屋内的粉碎机中销毁。

江黎赤裸着身体,站在粉碎机前,静静等待衣服被搅成碎片,接着轰的一声,被高温焚烧成灰烬。

独处的时候,江黎面上习惯性的笑意消散得干干净净,他一瞬不瞬地盯着运作的机器,机器中的火光闪烁,赤红的光铺满了他全身的皮肤,燎进他的瞳孔深处,像蛰伏在黑暗里的野兽,诡异、可怖,显出一种妖冶的疯狂来。

滴——机器运作完毕,江黎便收回视线,他赤着脚,转身进了淋浴间。

冲了个冷水澡后,江黎站在镜子前,他凑近了些,偏头看了看自己的嘴角。

昨晚撞碎玻璃滚进写字楼的时候,玻璃碎片划破了他的唇角,但一夜过去,江黎嘴角那道浅浅的伤痕早就结痂又脱落,很快地愈合了,现在只剩下一道浅浅的,比肤色更白的印痕,估计再有个半天,就会彻底消失,再也看不出受伤的痕迹。

他又翻转手掌,手心朝上,左手手心那道被钢缆擦得血肉模糊的伤口也已经愈合,手心中是新长出的血肉和皮肤,新生的血肉特别娇嫩细腻。

江黎生来如此。

因为基因原因,他细胞代谢极快,因此机体的修复功能要远比寻常人要强大的多,所以无论受了什么伤害,只要不致命,都可以非常迅速地自愈,并且过往的无数次任务里受的无数次伤,也都没有在他的身上留下过任何疤痕。

所以就算经过了长久又严苛的训练,就算他经年累月地持枪、持刀杀人,他的双手也不会留下任何磨损又生长出的茧,反而因为细胞血肉不断受伤又重复再生,导致他的手部皮肤非常好,比上城区天天保养护理的贵人们还要白皙细腻。

啧,就是没了茧的保护,导致每一次扣动扳机,每一次挥刀,坚硬的器械都会磨伤他的皮肤,特别疼而已。

还好,可以忍受,无所谓,问题不大。

江黎烘干了头发,套上了件衣服,走出淋浴间,看见被扔在床上的通讯手环持续闪烁。

江黎走过去将手环捞起,他看到手环上的信息,显示有很多通未接听的通讯,都来自枯云。

他不紧不慢地戴好手环,接通视频通讯后,看到屏幕上映出枯云的干巴眼睛和干巴脸。

江黎嫌弃地把手环移远了些。

“打通讯做什么?”

“任务失败了?人没杀成?还是资料被钦天监得去了?”枯云整个人非常焦虑,他手里不断盘着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