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昱探究出来的方法,便是在战前或战时吟诵《圣经》!
久而久之,李昱养成了习惯,每逢开战的时候,必会诵唱《圣经》以增强角色经验值。
此等做法还有一项好处,便是有助于他提升专注度。
因为这已成他的习惯,所以每当诵唱《圣经》时,他会本能地绷紧神经丶摒弃多馀的杂念,大脑深处的潜意识发出告示:现在是搏杀的时刻!
这般一来,便会不自觉地进入「专注状态」丶「战斗状态」。
吱吱吱——!
这时,李昱后知后觉地发现:火车到站了。
火车稳稳地停靠在站台旁边,车轮渐停,产出「吱吱吱」的刺耳声响。
火车刚一停稳,前后车厢的乘客们便争先恐后地逃将而出,将惊恐的情绪散播开来。
「有人开枪!有人开枪!」
「快离开7号车厢!」
「是黑手党吗?」
「别管了!快叫警察来!」
类似于此的喊叫声,不绝于耳。
站台上的正在等候列车的一众乘客本是一脸茫然,在听见「开枪」丶「黑手党」等字眼后也都变了脸色,赶忙汇入逃跑的人流之中。
不消片刻,以7号车厢为中心的广阔空间如宇宙般空旷丶死寂,无人敢靠近。
已经有人去叫警察了……想必用不了多久,大队警察就会包围此地。
李昱可不想让警察局变为自己的「旧金山之行」的首站。
打定「速战速决」的主意后,李昱紧盯「熊大」,构想对敌之策。
一如方才对付「熊二」那般,他与「熊大」的间距很近,不能擅自把手伸到腰后拔武器。
忽然,他的眼角馀光又瞥见一样有趣的物事——旁边的小桌上,也就是刚刚取来《堂吉诃德》的那张小桌上,摆有一支铅笔。
他稍作思忖,随即伸手拿过这支铅笔。
又是刚刚那个老头,跟土拔鼠似的从这桌下探出头来:
「欸,那是我的铅笔……」
「对不起借用一下!我会还你的!」
李昱说着将铅笔立在另一张小桌上,笔尖朝上。
「看好咯,我将表演一个魔术。接下来,我会把这支铅笔变不见。」
话音未落,他便向「熊大」勾了勾手指,颊间满是挑衅的神色。
疼痛丶愤慨交加之下,「熊大」的整张面庞涨成绛红色。
他用力活动脖颈丶双肩,发出「咔吧」丶「咔吧」的令人牙酸的声响,随后「嗷」的一声猛扑向李昱。
他与「熊二」一样,都是拳击好手。
不论是脚步的移动,还是挥拳的速度,全都可圈可点。
只不过,就凭他这副业已受伤的残破身躯,根本就奈何不了李昱。
李昱瞅准「熊大」的拳路,敏捷地闪躲。
若有武术高手在此,定能察觉:李昱对间距的把控相当老辣——他有意地使双方的间距维持在「退可守,进可攻」的程度!
电光火石之际,李昱转闪为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