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这个职业,会改变一个人的思维、生活习惯、性格, 在普通人看来刑警就是一个多疑的职业。
实话实说,如果这案子不是发生在她家里, 她也会怀疑和高云德再婚的母女, 其次就是苗晴天、罗斐姐弟。
前者牵扯到的利益更多,高云德消失了, 再婚妻子的经济问题得到解决,再婚女儿不用再担心会被非礼。最主要的是母女俩都是弱势群体, 将不会再被要挟。
但在执行上难度太大,不管是母亲还是女儿都需要有个帮手, 独立杀人的可能性太低, 更不要说还牵扯到藏尸问题。
就像那句话说的一样, 杀过人的都知道, 毁尸灭迹比杀人难。
藏尸需要对第二案发现场附近非常熟悉才行,确保不会被人发现。近距离要搬抬尸体,而远距离藏尸则需要交通工具。
这也是为什么当初周岩只是稍稍调查了一下她们, 就转移视线的原因。
任雅馨的行李箱几个月都没动过,她也不会开车,更不认识会开车且关系好到愿意帮她杀人的朋友——特别是异性。同性相帮这种概率极低,但如果有感情牵扯,热情上头一时冲动还有点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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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雅馨除了高云德就没有再和其他男人有过往来,否则在风头过去的第一时间, 她就会忍不住和对方接触。
要确定嫌疑人,第一个要考虑的就是杀人动机和杀人手法。
但有动机不一定就会杀人。
而杀人手法则决定了“为什么”。
为什么是用刀子,为什么是毒杀,为什么手段如此残忍,为什么要分尸,很多事情并非表面看上去的那样。
杀人工具往往是凶徒最容易上手的选项,直接关系到凶徒的思维方式和个人特点。
至于手段凶残,可能是为了泄愤,也可能是方便毁尸灭迹。
就好比说分尸、碎尸,很多案件都是为了“运输”方便或进一步藏匿,毕竟这个过程需要更多工具,更大力气,更长时间去操作,极少会出现只单纯为了泄愤而分尸,没有更深层的目的的凶徒——这不仅是变态,脑子也有问题。
十五年前的戚沨对此并没有特别清晰的概念,可她记得在一次周岩和另外一名女警对她做询问笔录的时候,她曾脱口而出一整段类似的分析。
那女警看了她好几眼,大概是惊讶她小小年纪就想得如此深入。
周岩则笑着问她:“倒是块好料子,以后想不想当警察?”
周岩说她有刑警思维,还是第一次有人那样说。
他的话就像是一枚种子,无心插柳地扔到一片还没有成型的土壤中。
杀人藏尸需要考虑实操,警察怀疑人也需要将这些因素考虑进去,再通观全局,不可能一拍脑门,看谁有动机就定谁的罪——当然也不乏一些冤假错案。
从派出所出来之后没多久,戚沨就见到罗斐,他也来做笔录。
罗斐见戚沨心不在焉,还以为她在担心,宽慰道:“正常来说,真有嫌疑的人不会主动配合来做笔录,就算警察打电话催,只要没有逮捕手续,就死扛着不来,这种逃避心理很正常。像是咱们这样一叫就来,有问必答的,从配合态度上很快就会被排除嫌疑。”
戚沨接道:“我不是在想这个,而是刚才周警官的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