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都准备开口让古斯别打它主意了。但那一秒,那邪门玩意的存在感陡然明晰,紧接着,就跟这邪祟每次动用能力——鹰眼还是死神之眼——时那样,世界褪去色彩,他的手臂自发抬起,套索破空,粗麻绳以完美的弧度缠上鹿的脖颈,并恰到好处地收紧。
除了最后勒过那鹿时差点让它跑了……
“见鬼。”亚瑟烦躁地甩掉手上水珠,站起身来。阳光刺得他眯起眼睛,那道若有若无的注视却依然明晰——但正好。
亚瑟的目光直直刺向那个方向。
“你是不是一直在跟我玩花样,嗯?”
脑海里的邪祟长叹一口气。
【恰恰相反,亚瑟,我至今仍在摸索界限。不过这次,我倒是肯定了一件事:我的一些……失手,原因在你。】
【不过我理解你。这是生命的本能。特别对于你。像你这样的……生存行家,绝不会轻易接受另一个意识的操控。】
亚瑟的眉头皱得更紧。
邪祟倒是指出了点真相。就像开枪时那样——他的身体早已牢记该如何瞄准,如何扣动扳机。这是几十年的经验和无数次生死考验磨砺出的东西,不需要思考,甚至不需要刻意去专注。准星和扳机都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他的枪就是他手臂的自然延伸。
但这邪祟……古斯的存在,就像是身体里闯进异物,像是多出一双无形的眼睛死死盯着准星,像是手外多出另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握枪的动作。最近这几天更过分了,这鬼东西甚至会突然跟阵鬼风似的贴上来,简直比他摸枪都快——
“——该死的。”亚瑟不耐烦地别开脑袋,打了个召唤马匹的唿哨。“你就不能他*的耐心点?这事需要时间。”
【什么时间?】邪祟在问,声音里居然还透着一丝诡异的期待。
亚瑟深吸一口气,差点咬着自己的舌头——见鬼的,这混账玩意就非要他说出来不可吗。这整个鬼事已经够乱来的了,这感觉比被人用枪指着脑袋还难受。
“操。”他低声咒骂,恨不得把帽檐拽过脸。最好能像打劫时那样只露出眼睛,但脖子上只有一条该死的丝绸领巾,也是这邪门玩意硬塞给他的——
“你他*明明知道是什么意思。”他咬牙切齿地说,“现在闭嘴,去抓那个骗子。”
男人大步流星地走向骏马。翻身上马的姿势一如既往地流畅优美——肌肉绷紧,重心前移,一气呵成。外套让那截结实的腰没那么显,但剪裁优良的长裤衬得臀格外翘,腿分外长,在马匹上的起伏也分外显眼。
古斯吹了声口哨。
亚瑟一言不发,只是双腿猛地一夹马腹。
黑朗姆立刻撒开蹄子。
树影在镜头中飞快掠过,渐渐稀疏,露出嶙峋的岩石。山路逐渐向下倾斜,蜿蜒着通向峡谷深处。
马蹄踏上谷底时,阳光已转为斜照,淡淡的光柱斜穿过峡谷上方,在谷底投下交错的阴影。
本尼迪克特·奥尔布赖特蹲坐在营地的篝火边,盯着那个自山路上缓步而来的骑手。这人骑了匹银鬃银尾的黑脸红马,穿着和城中阔佬无异:剪裁考究的外套,丝绸领巾,连靴子都是上等皮料。
但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在马上的姿态,就像生来就该在马背似的,连过石子路都纹丝不晃。那种优雅中还带着种说不出的凌厉,如同被丝绸裹着的刀锋。
马蹄声在碎石上打着轻响,越来越近。对方似乎不急不缓,甚至带着点闲适——这反倒更让人心慌。
本尼迪克特见过太多找上门的人,但从没见过这样的。他看起来不像赏金猎人,不像条子,也不像那些找茬的地痞,倒像是个来打猎的富人……
可,富人出门打猎,